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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汉台区前进东路(天台路-东一环路)排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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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汉台区前进东路(天台路-东一环路)排水设施改造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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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412193vcwmx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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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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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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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名称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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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8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四楼第五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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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时间 |
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 |
定标地点 |
汉中市交易中心五楼第六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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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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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
中标费率 |
拟定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
定标 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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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折扣率 |
设计费率 |
项目经理 |
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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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99.82% |
2.27% |
侯宏涛 陕************ |
夏红卫 CS******929 |
直接票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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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与莲湖路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2楼左侧张先生处,电话:0916-******,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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