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246
一、竞标条件
******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混合填料(土),计划使用业主工程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海岸沿线。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加固及新建防潮堤全长约36.43km,其中防潮堤堤防段长33.44km,设计堤顶宽度4.5~8m,防潮墙段长2.99km,设计宽度0.4m,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利用堤顶作为防汛道路,堤顶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配套新建、重建水闸43座、排水涵管共28处;新建桥梁4座;新建防汛道路连接线6.04km/9条。
交通条件:项目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小海海岸沿线。项目南侧有432县道、西侧有426县道、046乡道、北侧有420县道、东侧有环岛旅游公路、432县道,四个方向环绕项目。
2、招标范围: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所需的混合填料(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混合填料(土) | 粘性土料 | m3 | 67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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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入围后以实际供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最终结算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装卸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规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到工地交货前的含税费用及其他应该由投标人承担的费用,税率13%,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单价为固定单价,供货期间不予调整。
(3)限价要求:含税单价最高限价42.94元/ m3,含税总价******.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
(4)卖方的混合填料(土)运输车辆应有符合当地环保要求的遮盖物,严禁因运输而污染运输途中的路面及其他物体,如发生因未遮盖或防护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同时卖方提供的车辆机械性能、外观等应完好。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正式需求计划的三日内供货。
5、交货地点: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项目指定施工现场
6、结算和付款方式:
6.1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一式四份),以买方《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13日前到买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两份)。卖方在办理材料价款结算后,当月15日前向买方提供与当期结算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买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6.2付款方式:卖方提供当月《材料结算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买方项目部设备物资部门核对,买方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办理付款流程。买方于结算后30日内向卖方支付当期结算款的80%;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5%;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97%;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或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到为准)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一次性无息支付卖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付款前需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迟延开具发票的,买方有权顺延付款。
7、验收方式和计量原则:
7.1计量原则:买卖双方对运输车辆车厢空载时进行测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每辆车空载容积为计量容积,增加车辆后买卖双方在进行现场测量确认,作好车牌及车辆测量容积登记。
7.2验收方式:车辆运输货物到达项目指定地点后双方组织进行数量、表观质量验收,若卖方车辆装载情况未全部达到标高(满载,车厢中间部分略高。车厢前后部、左右两端必须与车厢平齐,若未平齐可用中间超高部位补充计算),则买方有权根据标高差距按比例收方或要求卖方重新装载,买方取样送检,送检结果不满足质量要求6小时内卖方到现场处理。卖方应提供送货清单等证明文件资料,卖方所提交资料不符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当批货物,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卖方承担。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验收完毕后,双方在《送货清单》上签字。
8、质量要求:
8.1质保期为12个月,满足本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图纸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要求。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或行业发布新的质量要求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8.2粘性土黏粒含量宜为10%~30%,塑性指数7~20,且不得含有植物根茎、砖瓦垃圾、淤泥、枯枝树叶、杂草等杂质;不得含有20CM直径以上的凝结土块,小于该粒径的土块装车前应打碎;最优含水率以土样试验和现场鉴别“手握成团、落地开花”的方法确定。
8.3现场初验按国家标准进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受该批标的物,且买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留追究卖方责任的权利,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因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由质量问题引起买方的损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卖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条例。卖方运输车辆车厢必须保持清洁,无其它杂物。
9、履约供货:买方项目为线性工程且各施工面同时施工,施工期间强度较大,用量较多,卖方供货需根据买方提供的材料需求计划,分期分批、按时按量供货至指定地点,并由卖方卸载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需根据买方需求计划自行解决混合填料(土)供应问题,确保正常供给买方施工期混合填料(土)用量,不得耽误每日施工进度,如因供货不及时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10、实地勘察: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并承担相关费用及风险。投标单位应根据需要对现场交通条件等进行实地考察,以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持有具有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包含营业执照)许可证。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代理的生产厂家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如出现此情况,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文件,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代理商可以同时参加。
3、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须登陆中国电建投标管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签到及解密:本次招标为平台集中解密,各投标人无须在线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平台统一进行集中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
3、******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单独计列,各投标人需将招标服务费计入投标总报价。招标服务费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招标服务费支付完成后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501号
邮 编:550081
联 系 人: 吴工
电 话: 0851-******
电子邮箱: ******
九、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