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HM-202402SZ-******1
一、招标概况
黄梅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五祖大道、人民大道沿线积水点整治工程)于2024年11月14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序 |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元) | ******.42 | ******.18 | ******.62 | ******.05 | ******.50 | |
质量 (如有) |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规定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40 | 240 | 240 | 240 | 240 | |
项目负责人(如 有) | 姓名 | 方健雄 | 吴正波 | 蔡琳 | 段德昌 | 贺云刚 |
证书 名称 | 建筑、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 编号 | 鄂******1880 | 鄂************ | 鄂******9187 | 鄂************ | 湘************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黄梅县黄梅镇西河一路37号
联系人:韩军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居委会E1号路125号
联系人:商茜
电话(传真):******
******建设局
地址:黄梅县晋梅大道
联系人:建筑市场管理站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传真):******